不良資產處置法律服務律師團隊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秉承“誠信、專業、高效、責任”的服務理念,提供了大量公司治理方面綜合法律服務。
【業務范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打包出售提供法律服務: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接受不良貸款時,原債權銀行是否按法律規定通知了債務人,即債權轉讓是否合法有效;主債務是否在訴訟時效期內,即主債務的有效性;擔保的效力,即對所涉及到的擔保的效力進行分析,如果擔保方式為保證的,還應對保證期間進行判斷,確定對保證人的訴訟時效是否存在問題;如果債權已經訴訟或進入執行程序的,應對進展情況進行判斷,并明確債權在法律上是否還存在追索的可能。
律師受潛在競買人的委托,對打包出售的不良資產進行盡職調-查,提供法律服務:到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查詢債務人的工商檔案,了解其經營狀況是否正常,是否仍正常參加年檢,以確定其是否仍具備債務人的主體資格;根據工商檔案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購買人披露的材料中所顯示的債務人的財產線索,到房屋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車管所等部門對財產現狀進行核實,看是否設置有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具備執行的可能;到債務人經營場所現場了解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對債務人的經營狀況進行直觀的了解;其他各種可能的方式對債務人的資產進行了解;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提供給委托的潛在購買人;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不良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確定最后的購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