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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時間:2018年4月21日
案情簡介:張某(女)與肖某(男)于2009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楹髢扇说臓幊巢粩?,且肖某婚后對張某及孩子不聞不問,也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另肖某還向張某母親借款35萬元用于他個人開支。今年3月初,肖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和張某離婚,還要求由肖某撫養孩子。張某于2018年4月21日上門到重慶萬誠律師事務所,委托重慶萬誠律師事務所王迪律師,望離婚后能取得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同時希望能拿回張某母親借給肖某的35萬元。
萬誠律師觀點:雙方都要求離婚,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肖某一直對孩子不聞不問,不應由其撫養孩子,且肖某向張某母親的借款用于他個人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協商不成,可起訴由法院判決,但耗時較長、訴訟成本較高;也可在起訴后與對方調解,再請求法院出調解書,耗時短、成本低,但需要律師與對方和法院的積極溝通。
案件辦理結果:王迪律師及其律師團隊接案后多次找到肖某溝通,但肖某并不同意孩子由張某撫養,也不承認35萬的借款。在王迪律師團隊的努力下,充分取證后起訴到法院,在法律和事實面前,證據鏈的完整性使得肖某不得不承認35萬元的借款。在開庭前,王迪律師團隊向法官提出庭前調解,法官同意在開庭前組織調解。在法官的組織下,王迪律師團隊的幫助下,張某與肖某達成了協議,約定孩子由張某撫養,肖某按月向張某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和欠付的撫養費,肖某按月向張某母親歸還35萬元借款直至結清。2018年6月1日,法院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書出具了民事調解書,此案告結。
編輯:網站管理員 來源:原創
上一信息:丈夫喪心病狂家暴妻子恐嚇孩子,萬誠律師緊急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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